如何从根本抓起促进环境保护,成为摆在世界各国面前的重大挑战。
联合国还会根据当年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环境热点,制定每年的环境日主题从政策目标的制定,我们可以看出土十条基调就是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如政策目标里面提及的都是污染和风险控制而不是单纯治理,耕地强调安全利用率(如100亩污染的土地,5亩种植食用大米,95亩种植非食用景观作物,安全利用率就是95%)而不是简单的治理率,这给后面治理留有空间和余地,也体现出政策制定者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持突出重点、有限目标的务实态度。
中信证券观点污染预防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彰显务实态度此次土十条提出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相关目标:.政策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土壤修复方面,农田污染防治占到较大篇幅,其中重点提到治理与修复1000万亩受污染耕地,并且鼓励通过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广发证券观点土十条发布,出台时间超预期国务院发布土十条,目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提出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005~2013年,环保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63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调查中,我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此外,永久基本农田施行严格保护,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防止企业污染。地方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
(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牵头,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
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十八)严控工矿污染。
分年度对各省(区、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继续在湖南长株潭地区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自2017年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
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自2017年起,各地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环境保护部负责)(十七)强化空间布局管控。
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各地要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
探索通过发行债券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开展试点。继续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
(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主体,要于2016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分批实施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2020年底前完成。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
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需要聘请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参与现场环境执法、土壤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等。发挥互联网+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产业链中的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推动盐碱地土壤改良,自2017年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开展利用燃煤电厂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试点。
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整合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等科研资源,开展土壤环境基准、土壤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生态效应、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以及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人体健康关系等方面基础研究。自2017年起,内蒙古、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
(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参与)(二十四)监督目标任务落实。其他省份要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
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
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各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条件的省(区、市)可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增加的县(市、区)予以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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